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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唐僧”二

时间:2014-10-10 13:34来源:未知 作者:zhi

    第二回合:2000年3月16日.猴王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邓玉华、郭习军、杨杰进入董事会议案二但在
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上.大家还是否决了郭习军出任董事长的提议.理由是郭习军仍兼任着猴王集团总经
理二上级任命变相通过股东大会压倒了董事会.因为国家股占大头二
    第三回合:这种局面对猴王集团不利.但在董事会l3名董事中猴王集团占4席.北京及武汉法人股


东占4席.宜昌市的其他法人股东占4席.而与猴王集团对抗的主要是北京与武汉的董事.于是猴王集团联
合宜昌的另2名董事.提议用通讯方式罢免“不听话”的4名董事.增选集团提名的4名候选人.并选举董事
长二被提议罢免的4名董事为任宏杰、魏芳超、黄平安及执行董事程晓琳二当事人收到罢免通知后.马上向
武汉证管办投诉.在武汉证管办的干预下.罢免提案被作废二董事黄平安一针见血地指出:险遭罢免的“4
名董事都是敢于坚持原则.主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强烈要求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与猴王股份彻底。三分
开’的董事.而更换这4名董事.大股东实际上是要达到操纵董事会的目的”二
    三个回合下来.问题没有解决.对峙还在继续二争权必有夺利.猴王集团2000年12月1日发布公
告.原常务副总经理张济生在1993~1997年间收受他人贿赂50多万元.原总经理助理韩前旭在1994~1996
年间贪污公款约20万.两人在2000年10月被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l2年二由此
可见猴王集团内部管理的混乱、监督功能的丧失二猴王集团可以说原本就不应该存在.这是第一大股东为
“经营”、掌握股份公司所设立的一“母公司”二自设立那天起.它就依附在股份公司身上.彻底践踏了
股份公司经营权与产权分离的原则.它拿股份公司的钱.用股份公司的名义贷款.在股份公司尚欠着法人
股股东分红股息的情况下.毫不留情地对股份“抽血”.并强迫股份公司高价收购它玩烂的资产.比如
1996年6月.集团要求股份公司收购其属下的锦州、唐山等地的三家电焊条厂.以冲抵集团l.5亿元欠款二
事后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发现.收购价账面净资产值高出l5%二
    就这样.第一大股东把一家全国同行业经济效益排名第一的优秀公司玩掉了.玩得资不抵债.玩
得当今的“猴王”被压在债务之下不见天日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第一大股东是宜昌国有资产管理局.股
权不是个人的.而是国家的.所以会设立一个猴王集团去玩国家的资产.这就是当前上市公司的“产权空
位”:第一大股东的股权属于全体人民.所以也可以说不属于任何人二
    造假、操纵、侵占等被揭露后.股份公司的管理层会被判刑.因为“刑不上法人”的时代早已结
束.可对第一大股东该如何处置?中国股市里第一大股东绝大多数是国家股东.其责任人真的会对国家股


权尽责尽力吗?“刑不上股东”的时代是否也该结束了呢?由此也让我们意识到.中国股市最本质的问题
还不是市场的问题.而是上市公司的问题.是股份制改造是否成功的问题二恐怕大多数市场的问题都源于
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失败二
    “猴王”压在了五行山下.  “自从弃置便衰朽.世事蹉跎成白首二”会不会有唐僧出现呢?要知
道猴王集团拥有2 3.9%的股权.要比第二大股东的4.O8%的股权多得多。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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