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东年会决议,泰达股份l999年卜半年起,正式推出馓励机制实施细
则》,这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根据《细
则》,泰达股份将在每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后,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
上实施奖罚。公刊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0.2%作为公刮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
人员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泰达
股份的流通股票并作牛目应冻结:而处罚所形成的资金,则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
6个月之内清偿。由公司监事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的激励管理委员会负
责奖罚。由于泰达股份奖励给个人的是奖金,而购买公司流通股票的行为属于
个人性质,就不与现行法律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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