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公民有给政府部门提建议的权利,但我不会上万言书。因为我即使写了,也不
‘3知道寄给谁;即使寄出,也没有人看。以下建议权当自娱自乐。
(1)法律框架。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注》和《土地管理注》,废除《城市房屋
拆迁管理条例》并制定《城乡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住房保障注》,建立以《物权
注》为棱心,以上述三大法律为主体的房地产法律框架。
住建部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注》、 《基本住房保障注》已列八十一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立法计划,并已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土地管理注》的再修改,动议已有多年。建议重点是修改土地出让制度和闲置土
地处理办法。从长远看,应取消土地使用权制度,改为土地年租制,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台并为房地产税,但现阶段取消不太现实。改革土地出让制度,经营性土地也可实行协议出
让方式,但规定任何一块协议出让的土地,以及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的地块,均须向全社会公
布其受让方、价格、用途等必要信息;招拍挂土地,应规定出让价格上限(北京已试行),
且规定区域内地价年涨幅不得超过当地GDP增幅。闲置土地不再强制收回,而是与土地增值
税直接联系起来,企业自身匣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未开发的地产商,该项目预征土地增值税
税率大幅上涨,如从3%上调至8%,闲置两年以上该税率增至10%,以此娄推,由税务部门直
接征收,清算时不予抵扣。土地详细性控制规划由当地人大立法确定,政府部门无权更改。
新拆迁条例已经出台,可惜没有包括集体用地上的拆迁。而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强制
拆迁事件,大多与集体用地上的房屋相关。虽然国务院责令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土地管理
注》,并将集体用地上的拆迁活动纳入法律调整范畴,但匣本我们完全可以先将城乡土地上
的房屋拆迁管理台并,制定《城乡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房地产制度及与房地产有关的制度框架。在法律规范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住
房保障制度、土地出让和转让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土地督察制度、商品住宅数量
限制制度、商品房预售制度、商品房建设管理制度、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开发项目资本金
制度、商品房权属登记制度、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土地出让金专户监管制
度、房地产税收制度、公积金制度,公务员(含直系亲属)住房公示制度等。这些制度均载
八相关注律,尤其是正在修改之中的房地产注和土地注。
住房保障制度:以住房保障注为基础。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并八公租房,取消公务
员另行享受任何保障注政策的优惠(如北京有关部委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最重要的是
要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规模的可持续性。建议作出如下规定:将土地出让收入(而不是
净收入)的10%专项投入保障房建设,公积金增值收盏的50%专项投入保障房建设;各娄保障
房建设和蕴工规模不得少于当年商品住宅建设总量的50%。同时建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并
建议将家庭购买首套房也列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享受的首付和利率优惠任何机构和个人不
得随意更改。
土地转让制度:土地转让增值部分的50%,由税收部门直接征收拿走。让囤地者付
出高额成本,甚至囤地亏本。土地出让制度如上。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以2叭0年为界限,符台城市规划的“小产权房”,参照基
准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转为商品房。允许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民的宅基地八股土地信托
基金,或直接转让并每年莸得土地信托基金收盏分红,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用于经营性
开发建设(30%收盏进入土地信托基金),性质与国有土地一样。但这项制度应在试点的基
础上透步推进,少数省份存在大规模撤并村庄的行为,值得警惕。
土地督察制度:督察员办公室有权调阅任何一个城市的土地出让档案,发现问题立
即报请上级纪委查处。所有土地案件均报中纪委备案;所有与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关
的土地案件,均报上一级组纸部和监察部备案,违反土地注律注规者限制晋升。
商品住宅数量限制制度:每户家庭拥有的住宅数量不得超过3套(2叭1年的限购令
更进一步,拥有两套房就禁止买房),否则征收高额惩罚税,年税率可高达第3套以上住宅
市场评估价的30%。但允许卖旧买新。此举专为抑制投机。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制度:从长远看有必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可设定5年过
渡期。现阶段,暂实行预售资金专户监管,房源一次推出,不得囤房。所有房源价格明码公
币。
商品房建设监管制度:商品房报建时,须单列施工款使用计划。该施工款须按进度
汇八银行专户,由银行直接划给施工企业。任何施工企业均不得垫资施工。施工企业和建设
单位对商品住宅主体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度。
房地产企业信用制度:违法行为公示且记录在档案,有不良记录者,对其直接和问
接融资、竞争土地、资质审棱等方面作出严格限制。
物业管理制度:所在房地产企业均不得指定其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它开发的住宅小
区(包括前期物业管理),而须公开招标。
房地产税收制度: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台并,成为房地产
税,该税源专项用于地方的保障房建设和教育设施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土地出让金专户监管制: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使用情况,作为财政预决算的一部分,
向当地人大报告,并专户用于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房建设。从长远看,应考虑以物业税
代替土地出让金制度。
公务员住房公示制度:所有公务员(含直系亲属)均须向社会公开其住房情况,并
向宪法宣誓。
(3)改革现行财政税收制度(尤其是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度),建立起与地方事
权相匹配的财政税收体制。建立更严格的财政预算决算制度、更透明的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制
度,土地出让金收入包括在内。除国防机密外,详细的财政预决算情况除向当地人大报告
外,还应向所有纳税人公开。
(4)改革现行地方政府政绩考棱制度,去除GDP考棱,坚决摒弃地产GDP主义。大
幅提升资源、环保、教育、科技、住房保障、医疗、社保等因素在政绩考棱中的份额。
(5)深入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公务员收入情况全部公开。建立住房继承权制
度,每对夫妇向任一直系亲属噌予房产或直系亲属继承的房屋遗产,第一套免税,第二套以
上开始征收遗产累进税,第二套税率为该房产市场评估值的i0%~20%,第三套为30%。第四
套,没了,因为只允许拥有3套住房。
(6)坚定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就像房地产开发过程涉及的上百个公章一样,行政
审批制遍布商业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多年前,一位司长对我说,某些部委放假3年丝毫也不
会影响社会运行。虽然不无夸张,却是行政审批制赔害无穷的一个写照。行政体制改革,只
要根除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就是胜利。毫不夸张地说,审批制已经腐败到了必须根除的程
度。
(7)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10年不放桎。稳健的意思就是逐步收紧货币,而不是急
迫性的收紧。为什么是l0年?因为我们的货币政策竞桎了30年,需要用大约10年时问来调整
和缓和。慎用娄似4万亿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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