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发行新股遵循一项基本原则.那就是我们不轻易发行新股.除非我们所换得的企业实质
价值与我们所付出的一样多。这样的原则看似理所当然.或许你会问哪有人会笨到以一块钱去交换五毛钱
的呢?但不幸的是.有许多企业的经理人恰恰愿意如此。
他们在并购企业时所面临的第一项抉择是该使用现金还是举债.通常cE0的欲望超过现金与企业所
能负担的融资额度(我个人也是如此).尤其是当自家公司的股价远低于企业的实质价值时更是如此。这
样的事实往往有如灵光乍现.然后就像尤吉·贝拉(Yogi Berra.前美国职棒大联盟的捕手总教练)所说
的: “光是用看的.你就能观察到许多东西。”对股东而言.届时你将会发现公司经营阶层在乎的.到底
是扩张企业版图还是维护股东权益了。
之所以需要在两者之间作选择.理由其实很简单.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价格通常低于其企业实质
价值.但当股东会愿意将整家公司以协议的方式出售.必定是想要且通常会取得相当于企业实质价值的回
报。若收到的是现金.那么计算卖方取得的报酬是再容易不过了;而若以买方的股票作交换.则计算卖方
取得的报酬也还算简单.只要计算所取得的股票之市值即可。
——l082年巴菲特致段东匝
背景分析
当时.伯克希尔与蓝筹集团公司(该企业主要经营以家庭为基础的食品分销业务)正考虑在1983
年合并,并将会以股权的交换来实现,伯克希尔此前最近的一次大量发行新股是在1978年并购多元零售时
发生。
行动指南
很多企业之所以会低价贱卖自家股份而高价并入别人,往往除了巴菲特说的动机不纯外,还有另
一重因素,那就是根本不懂得估值,总是觉得别人的外表很光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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