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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发行是指股份公司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投资人要约 
	出售代表一定股东权利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发行町按是否附有设立公司日的,进一步 
	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一)设立发行 
	    设立发行足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设立股份公司为口的而发行股票。在我国,设 
	立发行之主体应当是经批准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不仅包括向社会投资者 
	募集股份和发行股票,也包括向股份公司发起人分派股票,如将发起人应获得股票分 
	派至其名下或记入股东名册。企业第一次向公众发行股票被称为IPO(Initial Public Of- 
	rel。ing)。即企业通过一家股票包销商(Underwriter)以特定价格在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承销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此后,该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或店头市场(Aflermar- 
	ket)买卖。 
	(二)增资发行 
	    增资发行是指已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向原股东配售或向 
	社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包括配股、分派红利股票、公积金转增股份和发行新股 
	等多种具体形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