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是指股份公司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投资人要约
出售代表一定股东权利的股票的行为。股票发行町按是否附有设立公司日的,进一步
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一)设立发行
设立发行足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设立股份公司为口的而发行股票。在我国,设
立发行之主体应当是经批准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行不仅包括向社会投资者
募集股份和发行股票,也包括向股份公司发起人分派股票,如将发起人应获得股票分
派至其名下或记入股东名册。企业第一次向公众发行股票被称为IPO(Initial Public Of-
rel。ing)。即企业通过一家股票包销商(Underwriter)以特定价格在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承销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此后,该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或店头市场(Aflermar-
ket)买卖。
(二)增资发行
增资发行是指已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股本,向原股东配售或向
社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包括配股、分派红利股票、公积金转增股份和发行新股
等多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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