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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的偿还

时间:2014-10-27 16:43来源:未知 作者:zhi
    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人给投资人三个承诺:第一个承诺是在规定的日
期支付一定的利息;第二个承诺是到期偿还本金;第三个承诺是可转债可
以按照事先约定的转换价格,在一定期限内转换成固定数量的基准股票。
对应于可转债的承诺方式,投资人相应地有四种选择:持有可转债直至到
 
 
期日偿还本金和利息;将购买的可转债在市场上出售;将可转债转换成基
准股票;将转换后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发行人对于可转债的承兑通常有
四种方式:到期偿还;提前偿还;赎回条件下偿还;回售条件下偿还。
    1.到期偿还。可转债到期偿还.意味着转换失败。期满时,发行人将
应付偿还金额(本金和利息)一次全部偿还。
    2.提前偿还。提前偿还是在可转债到期之前便开始分次偿还发行额,
到可转债期满时已全部偿还完毕。可转债的提前偿还,也意味着转换的
失败。
    3.赎回条件下偿还。发行人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行使赎回权。一是在
可转债发行一定时期后,当基准股票的价格达到或超过转换价格的一定幅
度并持续一段时间后.发行人可以行使赎回权。国外通常把股票价格达到
或超过转换价格的l 0 0%一l 5 0%作为涨幅界限。同时将在该价格水平上维
 
 
持3 0个交易日作为赎回条件。发行人行使赎回权,迫使债权人提前将可转
债转换为基准股票.从而以增加公司股本形式来降低负债.达到调整财务
结构的目的。二是在可转债发行一定时期后,市场利率下降至可转债票面
利率之下一定程度后,发行人为降低利率风险和财务费用。也可行使赎回
权。在赎回条款生效时,发行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
息:一种是支付现金赎回可转债,除了支付给投资者赎回价格外。还要支付
投资者本次计息日至赎回日的应计利息.这种利息的计算方法与普通债券
的计息方法基本一样;另一种是发行公司重新发行新的认股权证、可转债
或其他工具.赎回原先的公司可转债。
    4.回售条件下偿还。回售条款赋予投资人机会将可转债在到期前的某一
指定时期内退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必须以一定的溢价还本付息给投资人。当公
司股票持续走软或股市持续低迷时,如投资人行使回售权,会对发行人构成较
大的财务威胁和经营压力。回售条件下的计息与赎回条件下的计息基本相同。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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