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又称为原始抵押贷款债权人,它既是住房抵押贷款人.又是抵
押贷款出售者,主要是商业银行、储蓄机构和其他从事住房抵押贷款业务
的金融机构。发起人的职责是根据自身资产负债情况、资金需求状况、资
本市场行情等,对可证券化的抵押贷款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在充分
估计其现金流及风险的基础上.将拟证券化的抵押贷款资产进行剥离.并
出售给特定交易机构,如果是自己发行则将剥离出的抵押贷款作为发行债
券的基础抵押担保品。通常担保的抵押贷款资产组合预期现金流要大于所
发行的抵押贷款债券的预期还本付息额。
发起人在市场上出售抵押贷款资产有两大好处:第一,可以使发起人自
身的风险与所剥离的贷款资产组合的现金流风险相隔离,投资人只能对组
合部分进行追索,而不能对发起人进行追索;第二.可以迅速提高资金的流
动性。如果发起人采用表外证券化的形式,则抵押支持债券能够将发起人
的抵押贷款很快地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并用原来支持这些抵押贷款的权
益进行融资。实现当前抵押贷款供应量的增长。这种杠杆作用使得发起人
不需筹集高成本的资本金.就能在法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内进行新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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