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美股学堂 > 学习3 >

成交的决定原则

时间:2014-05-28 11: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竟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竟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美股,美股行情,美股交易员,美股论坛,洋财网,美股操盘手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 美股论坛-洋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