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股权回购型信托表面属于权益性股权投资信托。但实质上是一种
结构性信托融资安排。信托公司以股权方式运作,通过阶段性持股为项目融
资。成为项目企业股东或所有者,但仅是名义股东。并不实质性参与和介入房
地产开发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不直接经营该企业或项目.而是在将信托
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投资之前,与资金需求方签署一个股权回购协议,
信托公司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约定,在规定期间内(通常是在房地产信托
计划终止时),由信托资金的使用方或者其关联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
承诺按照一定的溢价比例,全额将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持有的股权全部
回购,进而确保委托人信托财产的归还和信托收益的实现。
例如,根据北京国际信托2()0 8年发行的“财富4号华信房地产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方案,北京信托收购天津弘泽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项目公司”)1 0 0%股权,预计投入5亿元资金用于天津“弘泽.城”
(暂定名)地产项目(下称“项目”)开发。
天津万豪公司或其指定方在2年内。溢价回购北京信托所持有的该项
目公司的股权。天津弘泽建设集团为万豪公司的上述行为提供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担保。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北京信托控制,北京信托向项目公司派出专职财务
总监,管理财务、公司印鉴及证照,并由北京信托确定项目施工单位.强化
对项目的控制力。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