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
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
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
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
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
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
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
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
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
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
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 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
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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