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人以来,各地认止贯彻围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
针,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和国有
企、Ik改制的多种途径,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前一阶段围有企、lk
改制工作中出现了‘些玎、=够规范的现象,造成围有资产的流失。国有企业改制
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lk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既
要积极探索,又要规范有序。为伞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
整和围有企、lk改革的精神,保证围有企、『k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玑提
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制度,规范运作
(-‘)批准制度。国有介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
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包括
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
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南改制企、Ik围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南其委托
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小介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
企业除外)制订。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围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国有
介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
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
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
出资企业改制为国有股不控股或不参股的企业(以下简称非国有的企业),改制
方案需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审批暂按现行规定办理,并
由国资委会同证监会抓紧研究提出完善意见。
(■)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埘企业秆类资产、负债进行仝面认真的
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仝、准确、一致。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
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Ik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
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企、Ik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lk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贞实
性、准确性负责。
(■)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
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市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市计。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
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什,1、=得妨碍其办理
业务。任何人H‘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介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
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四)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
令第91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国有
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非国有投资
者转计围有产权的,南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
企、lk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
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五)交易管理。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受地区、
行业、出资和隶属关系的限制,并按照(淦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公开信息,竞价转让。具体转让方式¨J‘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六)定价管理。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底价,或者以存量国有资
产吸收非围有投资者投资时国有产权的折股价格,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围有介
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底价的确定主要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
时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状况、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职工安置、引进先进
技术等因素。上市公司围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
(七)转让价款管理。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
确有…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
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
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存首期付款之日起
一年内支付完牛。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l刊职』l:的经济
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l: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久职.r的债务
和企业久缴的社会保险费,剩余价款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仝
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止利用改制逃
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Ik不得进行改制。
(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围有企、『k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峪玫制为非国有
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耿职工意
见。其rfl,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r的劳动
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l:的l: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r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久
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介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
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赀,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
保险关系。
(1‘)管理层收购。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
有关规定,以及本指导意见的荇项要求,并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
企、lk经营管理者转让围有产权方案的制订,南直接持有该企、『k国有产权的单位
负责或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围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
计、离任审讣、清产核资、资产评什、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ill卖自买国有产
权。经营管理者筹集收购国有产权的资金,要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得
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
实物资产作标的物为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
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H‘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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