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流传猜测说.基金高位接盘的市场行情是:每股1元起价.最高可达每股l0元.全部现金支付
给个人.不用任何单据与签字二不少拥有巨额资金使用权的基金经理都有机会接到这类约会的电话和来
访二虽然这只是流传与猜测.可这里毕竟存在着腐败的“良机”.一旦发生.后果极为严重二
“倒仓”的目的多种多样.其中一个最值得关注的目的就是“净值游戏”二从文章分析中我们可
以看到.基金为了互相攀比.采取对倒、倒仓等手段将股价做高.提高自己管理的基金净值二以对倒来提
高净值.看上去是“徒慕虚荣”.实际与上市公司做假账虚增业绩、吸引投资者差别不大二这个目的显然
是十分恶劣的二
另外倒仓还可以拉高股价制造高价幻觉.方便出货二随着股票质押贷款的出台.机构质押的股票
市值与质押的款项的数量成正比.于是相互倒仓.玩高净值又多了一个新的目的二
从理论上讲.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是靠契约来调整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持有
人持有基金资产.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它们的背后分别体现着所有权、经
营权和保管监督权二由于目前我国的基金持有人高度分散.有的基金达五六十万人.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成
本及难度很大.重要事项审议所需要的50%以上表决权很难凑齐.因此持有人无法对基金管理公司实行监督
与制约.而国有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基本上是“无为而治”二
正因为缺少监督和制约.基金操作出现象“倒仓”这样的违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二从这些分析
看. “基金稳定市场”显然受到严重质疑二文章认为. “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究竟为谁服务的问题.可能
目前还不十分明确二”这与“基金是一种代客投资理财的工具”. “是中国市场理性机构投资者的生力
军”的观点相去甚远二
《基金黑幕》提出的另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是.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告”带有严重的信息误导倾
向二按照《f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弓I》中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
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二投资组合公告每季度公布一次.应在公告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公告二
文章认为在这90日、60日、l5日的工作期内.没有法规限制投资基金的仓位不准变化.也没有法
规要求这种变化应该进行公告二于是.在投资基金进行公告的日子里.投资者看到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告中
持有股票的信息并不是“现在时”或者“现在进行时”.很可能已经变成了“过去时”二也就是说.有些
基金利用这种时间差进行仓位的重大调整.以误导投资者二作者以1999年9月30日基金在沪市的重仓股为
例.发现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期间.76家基金重仓股中.存在着明显减仓或增仓(同公告日重仓金额相
比在5%以上的)的股票有l8家.占全部样本的24%二在对1999年12月31日f口2000年3月31日两次基金投资组
合中重仓股的信息披露研究中.发现基金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显著增减仓样本占沪市重仓样本的比例.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15%、34%fH32%;而基金在公告基准日到公告日后ll个交易日内显著减仓样本占沪
市重仓样本的比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为24%、56%fH34%二
由此可以看出.信息的误导率可以高达30%以上二当然不能就此肯定在时间差里大量增减仓位是为
了误导.可巨大的误导空间怎能让投资者放心.又怎么能排除有些基金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来进行误导
呢?
通过种种分析.文章认为“基金稳定市场”的作用未被证明.甚至有庄家操纵市场之嫌二此外文
章还谈到了基金“老化”、 “不看好后市”等问题二总之.在基金黑幕拉开之后.基民们看到的是“卫青
不败由天幸.李广无功缘数奇”的场面.成败完全由基金公司说了算.基民只好听天由命二
基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l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分行批准设立了全国第一家基金
——珠信基金.规模很小.只有6930万元;同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批准设立了第二家基金.
规模更小.只有i000万元二此后各类基金在全国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二1992年各地银行批准设立的基金多达
37家.不过规模都不大.加起来也只有22亿二为避免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1992年底国务院明确规定:
“金融机构债券、投资基金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二”不过混乱总是来得太快.到1993年一季度.
各地出现了狂发基金的混乱局面二
2000年10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二由此看来.开放
式基金呼之欲出了二可仔细一想.开放式基金真的能解决《基金黑幕》所涉及的问题吗?恐怕令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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