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权证的结算价格?这是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
一,特别是当权证临近到期日的叫‘候,投资者总喜欢以一个
假设的标的股票价格,询问结算时可以收回多少钱?上海交
易所规定的结算价格计算方法其实比较简单。上交所规定标
的证券结算价格,为行权日前十个交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
平均数。
我们用宝钢JTBI(权证交易代码为“580000”,存续期
为2005年8月22日起至2006年8月30日)说明:
宝钢股份在2006年8月30日的到期日之前1 0天的收
盘价格如下:
4.1 5元4.12元4.1 3元 1.1 2元 ,l.1 6元4.1 7
元4.14元,l.1 5元4.18元1.1 7元
则结算价格是(,1.15+4.12+1.13+4.12+4.16+4.17
+4.14+4.15+4.18+4.17)/i0—4.149(元)一4.15元
宝钢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为4.50元,行权比例为l:l,
由于2006年5月25日宝钢股份实施l0派3.20元(含税)
的分红方案,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4.1 8元。这时投资者可
取回:
一(结算价一行使价格)÷换股比率
一(4.1 5元一4.1 8元)÷1
一一0.03元
这只权证已经没有任何价值。
假设市场上有另一只宝钢认沽权证,也是2006年8月
30日到期.初始行权价格为5.5 5元,行权比例为l0:l,
则每份认沽权证投资者可取回:
一(行使价格一结算价)÷换股比率
一(5.23元一4.1 5元)÷10
—0.108元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