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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的起源与发展

时间:2014-10-28 19:33来源:未知 作者:zhi

 

    REITs起源于l 9世纪80年代美国的马萨诸塞商业信托。在当时,以信
托作为公司形式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规避州法禁止公司以投资为目的持有不
动产的规定,随后逐渐发展为避免双重征税。因为如果信托公司将收入分配
给受益人。可以免征公司所得税。但是,由于这些税收优惠在20世纪3 0年
代被取消。导致其发展一度停滞。直到l 9 60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REIT
法案》(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 Act of l 960),标志着REITs的正式创立。
法案给予REITs税收上的优惠,规定满足了一定条件的REITs可以免征所得
税和资本利得税,而仅对股东或投资人课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允许其上市
交易,解决了传统的房地产资产不能流动的问题。此后,日本、英国等国家争
 
 
相仿效。经过近十年的发展,REITs的发展在2 0世纪70年代初达到顶峰,
其后由于经济危机和房地产市场的萧条,美国的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开始
出现衰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重新修订了税收法案.并放宽了有
关限制,REITs的避税优势得以发挥,而且REITs不能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
的情况也得以改变。从此。REITs热潮再次回升,资产量不断增长。
    目前,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主要国家的交易所部已有
REITs上市交易。根据标准普尔公司的统计,从世界范围来看,REITs在美
国最为普遍。至2 0()3年底美国已经有近2 0 0只上市的REIT一,市值总额超
过2 3 9 0亿美元,约占美国纽约证券市场市值的4%,其管理的商业房地产
资产超过4()0()亿美元。在澳大利亚,房地产投资信托形式Al。PT也非常
活跃,目前规模已经占当地证券市场总值的1()%。在日本,第一只J—REIT
于2 0 0 1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我国,REITs仍处于起步和发展
阶段。
    同时。欧洲、亚洲以及南美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越来越重视针对房地
产投资基金的专门立法,这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展。截至
2 0 0 3年ll月,已有1 8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法规(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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