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围是管理层收购的发源国,其管理层收购发生的比例相对较高,但根据我
们目前掌握的资料,英国并未在成文法中对管理层收购进行明确的规定。英国
有关公司收购的法律可分为以_卜‘几大类:①全国的合同法、公司法和证券法;②
《收购与兼并城市法典》(City Code on Take—Over and Mergers)和《大宗股份买
卖条例》(The Substantial Acquisition Rules)等;③在英国适用的,欧美针对兼并
和收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而制定的管理兼并收购行为的法律。
在英国,有关法律首先强调股东的待遇与机会均等,禁止管理层未经规定同
意便采取对收购行为的阻碍行动。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不仅有向全体
股东披露收购信息的义务,同时被收购公刮的董事会还必须就收购行为征询权
威独立顾问的意见,并把顾问意见的重点告诉股东。如果存在仟何董事的利益
冲突,则应排除他们的意见。在管理层收购的情况下,只有未参加收购行动的董
事,才能就有关收购行为发表意见。同时,英国的法律规定了大量强制性收购及
严格的大股东报告义务。要约收购作为英国证券法律规范的重点,是保护所有
投资人的重要措施。管理者作为公刮的收购人时,也必须在其控制的股票总额
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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