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行使的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一个交易日内美股交易员的奋斗,就是要努力把握各类美股行情,为投资者获利。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