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要增强经济实力,要化解利差损、增强偿付能力,要改善法人治理结构,要吸取国
际上最先进的管理技术——要做到这一切,便是上市,成为公众公司。
2003年12月1日,中国人寿上市路演开始。中国银行、花旗集团、瑞士信贷集团(2006年更
名为瑞士瑞信银行)及德意志银行为中国人寿此次全球发行的联席保荐人。实际上,对于中国人寿的
上市模式,投资者是存在疑问的。香港联交所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中国人寿的提问超过l600个,
其中一半问题涉及l999年之前的老保单。由于中国寿险业在1999年前销售了大量高利率保单,预定回
报率高于了.5%。而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了次降息,到1999年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息已经只有2.255,这导
致人寿保险公司出现了大量的利差损。
中国人寿能得以过关,最终还是借助于国家信用:财政部和中国人寿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并经
营共管基金,管理老保单账户,解决利差损保单问题。这样,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承继优质的资产和销
售渠道,不再有利差损的负担。
在中国人寿上市前一个月,2003年1 1月6日,中国人保(2328.HK)在香港挂牌,募集资金54亿
港元。中国人保上市成为当年全球最大首次公开募股。但这个纪录只保持了一个多月,即被中国人寿
取代。
2003年12月1了日和18日,中国人寿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价格为:全球机构投资
者每股3.625港元,香港公开发售每股3.59港元,每份美国存托凭证(ADR)(每份ADR对应40股H股)
18.68美元。中国人寿(2628.HK)共筹集资金34.8亿美元,为第一家在香港、美国同步上市的保险企
业。
在中国金融业,一向稍显拖后的保险业,有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的两军突起,竞一跃成为改
革前锋。
2006年12月12日,中国人寿(LFC)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以每份ADR97.64美元报收,这个价格
已经是最初发行价l8.68美元的4倍多。中国人寿前董事长王宪章曾在中国人寿纽约上市当日,以
23.25美元的开盘价购买了100份中国人寿股票,两年半后溢价320%,为他带来了7439美元的收获。
然而,路多不平。美国官司让中国人寿惊出一身冷汗。
中国人寿2003年12月在香港和纽约进行首次公开募股之际,它在招股说明书中罗列了19页的
风险因素,其中警告说, “应该注意,本公司乃一家中国公司,所处的法律和监管环境在若干方面和
其他国家不同”。但是,这个警告也许过于含蓄。
2004年2月2日,中国国家审计署披露,中国人寿的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涉
嫌违规资金约人民币54亿元。中国人寿在2月3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的声明中辩称,2003年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公司的账目已经过审计,但涉及的期限截至2002年年末,距公司2003年6月30日的重组相
距6个月之久。
3月16日,美国一家律师行m lberg We i ss Bershad Hynes&kerach kkP号召2月3日前持有
中国人寿股票的美国投资者进行集体诉讼登记。
其后,国家审计署新闻发言人回应中国人寿涉讼事件,表示审计署作为国家审计机关,依法
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审计依据、标准与境外对上市公司的审计依据和标准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差
别。
中国人寿涉讼事件引发国内大哗,有人指责审计署缺乏大局意识,因部门利益导致中国人寿
处于尴尬之地,也使国有银行的上市困难增多。 《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刘杉撰文说,显然,指责者
是从国有企业改制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从传统观念看,这种指责似乎有道理,至少可以认为审计署不
够讲政治。不过,如果我们把审计署的所为放在一个大坐标系中,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审计署工作
的意义就在于维护国家财产安全,防止少数人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侵害纳税人的利益,事实上代表纳
税人起监督政府的作用。另一个意义在于,让人民知道政府的错误所在,审记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审
计结果,使纳税人可以对政府行为进行直接的评判。中国人寿的诉讼烦恼与国家财产安全相比,只能
算是局部问题,而中国人寿之所以出现信息披露问题,恐怕其他方面更应找找原因。李金华之于中国
人寿,不是麻烦制造者,而是国有财产的“看门狗”。
2004年4月2了日,中国人寿收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出的非正式调查函。2006年6月了日,
中国人寿收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局公函,称针对中国人寿的非正式调查已经终止,且未向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建议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中国保险企业改制上市,不仅要接受股东和监管层的监督,还要受到股民的审视;不仅是中
国股民,还要受到上市地海外股民的苛查。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