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中拥有股票的投资者
第四节委托方式有多种,但原理都是一样的,即证券营业部集中接收投
资者发出的交易指令,然后将投资者的指令通过电脑网络传送至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
处,由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委托指令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
先”的原则进行集中撮合处理。
目前,投资者买入或卖出股票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到券商营业部柜台
填写买入或卖出委托单拨打券商开设的委托电话通过自助键盘终端进行委托通过
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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