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初步确定首只金融期货合约为沪深300指数期货
合约,沪深300指数(证券代码000300)于2005年4月8日推出,由沪深两市
流动性强、规模最大的300只股票编制而成.计算基期为2004年l 2月31日,
基点为1000点。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价值为沪深300指数期货报价点位与合约乘数的乘
积。合约乘数是指每个指数点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目前被暂定为300元/点。假
设某时点指数期货报价为2000点.那么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价值为2000点X
300元/点=600.000元:一.
根据我国股票市场历史数据分析及借鉴国际市场经验.在2006年1 0月23
日中金所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及相关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暂定沪深
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8%。假设按照这一比例,如果某
日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2000点.那么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
2000点X 300元/点X 8%=4.8万元。随后,在2007年6月27日发布施行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
金标准为l0%,那么在某日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2000点时.交易所收
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2000点×300元/点×l0%=6.0万元。期货公司可根据
市场情况,通常要求投资者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上适当加收一定比例。
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1点.按每点300元计算.最小价格
变动相当于合约价值变动30元。
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
季月月份合约。如当月月份为7月,则下月合约为8月,季月台约为9月与l 2
月,表示方式为IF0707、IF0708、IF0709、IF0712,其中IF为合约代码,06表
示2007年.07表示7月份合约。
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在到期月份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
日收盘后,所有未平仓合约都应进入交割。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为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同时也是最后结算日,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根据交割
结算价进行现金结算。如IF0707合约,该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7月21日。
沪深300指数期货早上9点15分开盘,比股票市场早l 5分钟i.9点l0分到
9点1 5分为集合竞价时间。下午收盘为3点1 5分,比股票市场晚l5分钟。最后
交易日下午收盘时.到期月份合约收盘与股票市场收盘时间一致,其它月份合约
仍然在3点1 5分收盘。j
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防范操纵市场行为.交易所实行
大户申报持仓标准和持仓限制制度。当投资者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水平
时,投资者应通过结算或交易会员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
整持仓报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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