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条件及当事人申请登记的时
时间:2014-11-09 15:24来源:未知 作者:zhi
(一)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申请人或代理人具有申请资格;有明确
具体的申请请求;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产权来源的清楚、合法.证件齐全,没有纠纷.且不属于被限制转移
或被查封以及违章建筑的房屋;属受理登记的登记机关管辖。
(二)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时限。总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期限内申请。
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
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人应当自这一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应当在事实发生
之日起90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部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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