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所有的证券部都会看到“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字样。有些风险是股民能够防范,
也必须自己承担的,可有些风险却是股民无法防范的,应该是市场的管理者替股民们防范的。ST海虹炒到
80多元,股民们只能逐步地猜测其重组的内容,等消息明朗时就“见光死”,股价一路回落了。到底是谁
先知先觉?显然没有中小散户的份儿。sT天龙的股价一路上扬,中小散户也只能猜测炒高的原因,然而公
司的澄清公告又愚弄人们的猜测,等重组公告一出,套进去的还是中小散户。
可能在中国真的是没有不透风的墙,可任何“墙”对中小投资者都是不透风的,股市的信誉如
此,股市的“风险”亦如此。与其说是防范,不如说是猜测,猜准了幸运,猜错了自认倒霉。或许我们贴
出这样的警语更贴切: “股市多谜语,猜谜需谨慎。”
1999年了月3日,证监会对暂停上市股票实行“特别转让”, “PT”帽子出台。这项帽子标志着极
度的风险。风险越大, “谜语”也越难猜。比如PT渝钛白,一只一直表现平平的股票,戴上“PT”帽子后
反倒牛起来。2000年初股价不N6元,但到了年终时变成了l5元左右的中价股,创出了上市了年多来的历史
新高,150%的涨幅令深发展、粤美的等众多蓝筹股自叹弗如。打开其2000年日K线图,那一级级向上的阶梯
就是一个个超级谜语。
有此示范,PT公司也自然有了“光荣感”。亏损不可怕,可怕的是亏得没有名气,亏得不抢眼。
像PT农工商,l994年2月24日在上交所上市,上市一年后就亏损,1996年每股亏0.396元,l997年每股亏
1.6了元。1998年5月4日成为沪市第一批“光荣”戴上“sT”帽子的公司。戴帽后l998年中期就已资不抵
债,每股净资产为一0.572元。l999年了月5日,PT帽子做好的第三天就戴上了,入PT后干脆破罐子破摔,当
年创下每股亏损6.1 7元的股市纪录。从而“荣膺”连续4年亏损之榜首,累计亏损达6.47亿元。2000年负债
累累.诉讼重重.中期每股净资产是一8.19元二不知道这种1995年就可以预亏的公司.l994年为什么能够上
市二
还有PT双鹿二这是沪市一家老公司.流通A股1320万股.前身为上海电冰箱厂.刨建于l979年.是
国内最早生产家用电冰箱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1992年5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6月发{?500万股A股(每
股面值1元).1993年3月4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二截至2000年12月15日.流通市值仅1.0428亿元.为上市公
司最小者二1996年度首次出现亏损.每股亏损0.516元.l997年出现巨亏.每股亏1.36元.l998年5月4日戴
上sT帽子二亏损有历史原因.这是股民们可以预计到的.无法预料的是这样一家穷得资不抵债的公司.
1997年11月.公司当时的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德忠因涉嫌受贿被捕二真是越穷越贪.这样的风险让股民如
何防范?
如此情况还屡屡发生二IIHST海洋原董事长吴乌、副董事长陈少熙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检察机关逮
捕二吴乌共收受贿赂约计现金16.3万元及其他实物.此外还有以公司下属企业建综合楼为名骗取用地.合
伙建私房.分得25万元房补等违法行为;陈少熙则利用职权在1997年授意公司财务部分两次转出455万元.
为个人开办的公司偿还贷款等.同时还收受贿赂现金5.5万元二再如海南的上市公司sT琼华侨.公司原高级
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金额巨大.使公司经营走入困境.公司原董事长赵楷已病逝.逃过天网.公司原
总裁李士祥等人则纷纷落网二
重组有风险.并不都是一组就灵.这点股民应该可以料到.也应该承担这类风险二但如果一家绩
优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亏损公司.那让股民们如何料想得到.又如何防范风险?1999年8月12日.淮北兴化中
报出台.出现每股亏损0.24元二一时间令众多股民对绩优公司的信心大失二淮北兴化在1996年1月份上市
时.呈现在投资者面前的是绩优股的形象.还被评为“中国企业最佳形象AAA级企业”二在1997~1998年.
虽然股本不断扩张.但每股收益仍保持在1元以上.公司股票从1996年初开始.在一年半时间里.涨了10多
倍二l999年中报一出. “风凰变乌鸦”.而且是拨了毛的乌鸦.市场为之震动.该股当天跌停.投资者损
失惨重。
亏损的原因很简单,以前公司受到集团的支持,1998年以后这种支持每每落空,部分原料需要按
市价采购。这样一来,成本上升,效益下降。湖北兴化在1998年效益下降的情况下,按l5元的价格配股。
当时把希望放在8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的扩能改造上。1999年项目完成,生产规模扩大,但却遇到了原
料不够、开工不足的问题。加上中国石化工业的加工能力过剩,石化行业“限产保价”,于是“重油催化
裂化装置”只好停工检修。
就是具有读懂公司报表能力,能看出湖北兴化有亏损之虞的股民,又怎么能逃脱这样的风险呢:
湖北兴化原副总经理佃国炎利用该公司发售转配股的业务之便,先后于1997年、l998年收受上海、深圳、
武汉几家证券公司贿赂l 50万元、100万元、220万元;1998年还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700万供一下属炒股,
并共同占用赢利了0万元;此外还贪污公款44万多元。结果被判死缓。绩优公司的这种风险谁能预测?
市场风险无数,风险并不都是应该由投资者自负的。上市审批不严格,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等导致的风险责任显然不在投资者,可承担的还是他们,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中国股市的“三公”法则的
建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