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一个人怎么办?绅士的做法是告他。
2000年10月19日,海南凯立中部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凯立)状告中国证监会一案终于在北京市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2月21日,海南凯立就曾告过证监会,但未被受理。
海南凯立称,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推荐,1998年6月在通过了海南省证管办审核后,海南凯立向证监会正式提
交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先后两次到海南凯立进行了调查审核。此后,证
监会对海南凯立的股票发行上市申请迟迟不予批准,在给有关部门的报告中,作出了海南凯立“9T%的利润虚假,严重违
反《公司法》,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认定。
庭审焦点是“证监会实施了什么样的行政行为”。证监会认为,他们唯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退回了申报材
料,并否认曾经作出取消海南凯立A股发行资格的决定。而海南凯立的代理人说,虽然证监会没有制作、送达决定书,但
写给有关领导的报告并不是请示工作,而是一种结论和决定性的报告,已经表明证监会做出了取消海南凯立A股发行资格
的行政行为。
法院休庭。
有人嘴损,说: “中国证监会对属下是家长式呵护外带随意性惩罚。看证监会在庭上的表现,远没那么潇洒。股
票发行资格取消就取消吧,偏不敢这么说,非说退回了申报材料。”其实,在中国各部委中,证监会是受到公众批评较多
的,也是容忍度较大的。
2000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证监会4月28日退回海南凯立A股发行申报材料的
行为违法,责令证监会恢复对海南凯立股票发行的棱准程序,并在判决生效起两个月内作出“棱准”或“不棱准”的行政
行为。2001年了月了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工作的事就甭那么认真了吧,结果偏偏碰上了朱利民。朱利民任证监会派出机构协调办公室主任,他状告海南凯
立总经理廖斌、董事长卫凯征、 《工人日报》和《中华工商时报》名誉侵权,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此案于2002年
6月11日开庭。
原来,证监会败诉后, 《工人日报》下属《新报》刊登《到美国打官司》, 《中华工商时报》刊登《凯立又爆惊
人内幕》,披露海南凯立试图在美国纳斯达克买壳上市未果,并遭欺骗,骗人的主角之一就是中华企业咨询公司原副总裁
朱利民,后来朱利民成了证监会高官。卫凯征称: “1998年5月海南凯立向公安部举报受到诈骗后,公安部有关人员曾就
此事向证监会咨询,被咨询人就是朱利民。6月海南凯立的上市申报材料送到证监会,证监会以收到举报信为由对海南凯
立进行棱查,这里面有何因果关系,耐人寻味。”
名誉侵权案尚无结果,海南凯立又反诉中华企业咨询公司。在经过一年半近10次庭审后,2003年12月5日,北京
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中华企业咨询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判定中华企业咨询公司退还海南凯立咨询费25万
元人民币,赔偿海南凯立3 1万美元,赔偿调查等各种费用合计43.4万余元人民币,赔偿律师费3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案件受
理费3万余元人民币。
当法官也不易,都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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