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家饭馆老板想宰你一刀,还不打不骂想让你心甘情愿地伸头挨刀,有什么办法?
有。在北京有个词叫“托儿”。你远远一看,呵,高朋满座肥水乱流,必是个喂肚子的好去处!但进门落座操起
筷子可就不对味了,这时候反悔还可以,出门自便,但要放下钱,要挨宰。再看看四周,刚才的满座高朋有许多已经离开
了,他们就是老板的托儿,逗你玩的。
1997年5月,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光实业)董事长何行毅的买卖开张了,这买卖不是卖饭卖菜,
而是卖股票。在招股说明书上,这红光实业可是个品学兼优的好藏子,始建于l958年,是中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工
程项目之一,是中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中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就诞生于此。1993年5月,由原国营
红光电子管厂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投入,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作为
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红光实业。成都市科委会认定红光实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红光实业技术中心被国家经贸
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1995年12月,红光实业被四川省政府、国家
体改委列为全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怎么看红光实业都是根红苗正、SLSL实实的地方国企。
1997年5月23日,红光实业以每股6.05元的价格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30.43%,实际筹得
4.1亿元资金。
红光实业有连续三年的赢利记录,尤其是l996年净利润达5400万元。如此品学兼优的好藏子,如何不教大家喜
爱?股民们兴高采烈蜂拥而上,股价最高冲至l4.50元。
突然问,红色的光芒泄了。这家伙在股市上圉走4.1亿元后,竞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亏损l.98亿元,每股收益
为一0.86元。当年上市,当年亏损,开了中国股票市场之先河。能把企业如此玩烂,没点本事还做不到。
其实,红光实业不是在半年中里外里玩烂6个亿的,而是在上市之前就是个烂摊子。红光实业的关键生产设备彩
玻池炉从l996年下半年就朝不保夕,难以维持正常生产,当年实际亏损10.3亿元。
财政不给钱,银行不贷款,怎么办?于是那句响亮的口号就喊了出来:到股市圉钱去!圉钱也不是手到擒来的,
上市公司要求有至少三年的赢利业绩。红光实业饭不香菜不美怎么办?找托儿去!
事后有人把这些托儿一个个拎了出来。
成都资产评估事务所在收取了10万元评估费后,就应红光实业的要求,在一份l992年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作了修
改,补入一些土地价值,使红光实业的总资产增加。
成都市国资局在1997年采取倒鉴文件的方式,对红光实业自己造的l992年评估报告追溯确认,这份文件被列入红
光实业上市申报材料,是个很好的托儿。作为回报,成都市国资局得至fj7356元咨询费和餐费。
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拿至fj30万元后,为红光实业编造了一大堆虚构利润。
四川经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先后为红光实业发行上市出具了有误导内容的法律意见书,两个律
师事务所分别收下23万元和20万元。
此外,红光实业的财务顾问中兴托管、主承销商中兴信托、国泰证券成都分公司、成都证券公司等都纷纷为红光
实业做托儿。
这许许多多金光闪闪的托儿,让善良的股民如何不信?
红光实业上市圉下的4.i亿元很快就被折腾得七零八落,让股民欲哭无泪。l998年i i月19日,中国证监会处理了8
家涉案机构和责任人,证监会的结论是:其一,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
1996年度赢利5400万元,经查实实际亏损l0300万元。其二,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在1997年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
万元虚报为净赢利l674万元,虚构利润8 i 74万元;在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
少报亏损3 152万元。其三,隐瞒重大事项。红光实业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
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2000年12月14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判红光实业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没收红光实业非法所得450万元并判处罚
金i00万元,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刑法》颁布后首个上市公司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案例。但是,i00万元对一家上市公司还算个钱吗?
另外,没收的是谁的钱?罚的又是谁的钱?实际上,在上市公司中,罚公司的钱,就等于罚投资者的钱。这与西
方国家监管机构的做法大异。1976年美国发生了马蒂尔公司财务造假案,欺骗行为使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蒙受损失,为此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直接处罚责任人,分别对董事长及总经理个人罚款57000美元,并要求他们提供公盏服务25004'时。
红光实业还活着好好的,所有的一切都要股民担着,要哭的是股民,哭都哭不出泪来。
上海有一个姓姜的女股民没哭,l999年i月,她把与红光实业事件有牵连的24个人告上法庭,缘由是因为红光实
业骗取上市资格、隐瞒重大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股价下跣,使她损失人民币3 136.5元。
这个中国首例股民状告上市公司案,没有能在法院立案。1999年5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不能确定原
告的投资亏损是由被告的虚假陈述直接造成的,上述被告在股票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处理,原告所诉
其股票纠纷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因此驳回。
姜女士的损失只有3 136.5元,不算大数。针对这种情况,时任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说起这么一种情况:在美国,
如果哪位股民认为哪家上市公司有欺诈行为,可以请律师打官司。律师就发个公告,所有涉案的股民都可以发个传真来委
托律师,甚至只要不声明拒绝律师,律师就有权为所有涉案股民代理。1个人3000元,i00个人就30元万,这种集体诉讼官
司就有得打了。打官司前律师并不收费,结案得到赔偿后,律师与股民分成。
对于红光实业骗术, 《中华工商时报》的水皮怒从中来:
假如我是红光的股东,我现在很悲哀。
悲哀之一。是我不幸中了圈套,被人骗了,不光是钱,还有时间,更有对证券市场、对管理层的信任。“一年上
市,二年亏损,三年sT”的公司都能穿成串,我再不敢保证,我明天买下的股票会不会也有类似的黑幕,类似的陷阱在坐
看我心甘情愿地往里钻,往下跳。
悲哀之二。是我这个受害者不知找谁申冤,找谁赔偿。谁来赔我的原始投资,是大股东?大股东有钱赔也不至于
搞欺诈;是成都国资局还是证管办?尽管它们监管失察,好像也没成为对我行政的主体;是会计师和见证律师?到现在也
没人起诉他们!还有,一级市场的投资能赔偿,二级市场呢?
悲哀之三。眼见着我的公司一天一天在作孽,我这个小股东根本就无能为力。如果我没记错的话,1998年的股东
年会上,新任董事长预测1999年红光得再亏i.3亿元,亏损额竟然要大过销售额。我实在忍无可忍恳请董事会歇业停产,
因为我算过如果停产,那么即使工人工资照发,日常维护照做,一年也花不了5000万人民币,董事长表态这个方案不是不
能考虑,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个方案是不是被烤焦了。
悲哀之四。我这个受害者拥有的公司现在成了被告,因为它欺诈上市!我弄不懂,我这个受害者现在又变成了迫
害者。我还要不要打这个官司,跟谁打。按照现在的逻辑,就是跟我自己打。我要申冤,要公道,就要打官司,而打官司
的被告就是我,我两面挨耳光,这边抽完了,抽那边。我是不是有病?
悲哀之五。成都市中院已经在郊县悄悄地审了红光实业两天,我却连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公司都被提起公诉了,
董事会竟然连个公告都没有。我的知情权被剥夺得这么干净,我还算不算股东?早知道就是这样的执法,这个公道不讨也
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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