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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发行者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4-09-24 21:07来源:未知 作者:zhi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我
国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亦
称有限公司,一般指依法成立、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


司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以其认定的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债务负责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
东所发起组织,全部资本被划分为若干等额股份,并通过向社会公开
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就其认购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
任,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
业法人。股份公司是商品生产社会化的一种产物,是企业为扩大生产
规模通过信用手段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它以赢利为目的,能有效利
用生产资源,将社会上各种闲散资本和生产要素集中起来,转化为现
实的生产能力,是一种企业组织制度和产权制度。它与纯粹的私有制


不同,是一种可以容纳各种成分的混合所有制。其股份公司性质,取
;夫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成分的性质。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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