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在国内开办了国债期
货交易,由此拉开了在我国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序幕。随后一匕京
商品交易所、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联合期货交
易所等也都纷纷开办了国债期货业务。由于自1993年以来股票市
场因过度扩容造成股价大幅下挫,长期持续低迷加之国家对国库券
采取保值贴补的政策,不少投资者开始将注意力和资金转向国债市
场届债期货交易量屡创新高届债期货交易的高风险、高收益吸引
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其中在1995年年初掀起了一个空前的国
债期货投资热潮。然而,lie时我国国债期货交易刚刚开展不足两年
的时间届家有关法律、法规尚未正式出台胚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
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法制建设远远滞后于市场发展速度。
1995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o这是我国首
次颁布的关于国债二级市场运作的法规标志着国家对国债期货市
场的统一的监管体系的初步形成0《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规定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债期货交易的主管机关,
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对全国国债期货市场实施监
督管理。
该管理办法对国债期货交易所和国债期货经纪机构的资格条
件、国债期货的交易、结算及交割业务管理、国债期货经纪商的业务
管理等作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明确了交易主体、交易方式、集中市场
开展上市国债交易、证券中介机构经营国债方面的法律规范。各地
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或证券中心都将在该暂行办法的规范下
制定或修改各自的国债期货交易规则。
(二)当时国内主要国债期货交易所(中心)基本制度和交易规
则
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国债期货市场迅速发展,北京、上
海、深土J||、武汉等地相继开展了国债期货业务,备交易所(中心)为便
于交易的顺利进行席0定了国债期货交易规则及风险防范制度觋将
当时国内主要几个国债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作一介绍:
1.北京商品交易所
北京商品交易所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由l4家企事业单位
共同筹建的非营利性企业法人,于1 993年l l月l 8日开业,是目前
全国最大的综合性的期货交易中心之一。北京商品交易所于l 993
年12月5日开办了国债期货交易。
北京商品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基础保
证金制度、初始保证金制度、追加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交割月
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全国性证券交易中心,不仅上市股票规模及
交易额位届全国第一,当年其国债期货的交易量在全国也处于遥遥
领先的地位。上海证券交易所于l993年10月25日率先在国内开
办了国债期货业务,并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业务试行
细则》对证券期货商及国债期货交易中的具体操作如开户、委托、
交易、最后结算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在3·27”事件发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了进一步加强风险
监管对原有国债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修改glib充制定了一系列旨在
加强风险防范的制度51=要包括:
(1)不同等级的持仓限额制度
①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突破该所核定的持仓限
额违反者除执行强行平仓外对超仓合约处以每口5元的罚款0
②会员公司核定给机构投资者的仓位最高不得超过5万口/卜
人不得超过3万口并向该所国债部申报备案。任何机构和个人客
户不得向多个会员交叉申请取得仓位。
③严禁会员公司之间相互借用仓位。
④对持仓合约的使用结构进行控制。会员公司自营使用所占的
部分最高不得超过持仓合约总数的30%(包括客户所使用部分)。
(2)涨跌停板制度
以前日收盘价格为基础舰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自3·27”事件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涨跌停板幅度已经多
次调整届债期货交易被暂停前的涨跌幅度最高不超过2元。
(3)保证金管理制度
在保证金管理上采取交易所同券商、券商同投资者之间的二级
管理制度。严禁会员公司对客户以融资”、少收保证金或垫支保证
金等形式透支”进行国债期货交易,并制定对于进入交收月份的持
仓合约提高其应缴保证金比例的制度。
(4)实行多品种混合交收制度
由于受市场发展条件限制觖乏能够适应单一品种设置所需要
的国债现货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 995年3月27日开始将此前
实行的单一品种混合交收改为多品种混合交收”技现货品种对应
设置期货品种,以各期货品种所对应的债券为基础进行折算。
3.深土J||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时开办的国债交易包括国债现货、国债期货
和国债回购。其国库券保管系统和登记、托管、结算体系完善在全
国各地建立了40多家代保管库,并与中经信”一起建立了全国财
政证券代保管网络。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风险防范制度主要有:
(1)保证金管理制度
按照新规定,国债期货交易初始保证金每口合约不少于l550
元届债期货商对投资者和自营的所有开仓合约颁在开仓时按每口
合约l550元向交易所交纳结算保证金。进入交割月份后期货保证
金提高至每口3000元在最后交易日前的第三个和第七个交易日,
要求按多空:争持仓额的50%和85%交纳现金或国库券。客户交易
从最早的保证金的60多倍降到l0倍从而大大地降低了投资风险。
(2)涨跌停板制度
深土JI|证券交易所较早建立了涨跌停板制度,;张跌的幅度视市场
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国债期货交易暂停前涨跌幅度较上一交易日收
盘价升跌2元。
(3)最高持仓限额制度
深土JI|证券交易所根据券商的资信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等条件对
不同的券商设定不同的持仓限额,最高为30万口,最低为5万口。
另外还规定单个客户(包括自营)不得超过每个券商的持仓总额的
30%。
(4)大户申报制度
当天新增持仓数超过3万口的、总持仓数超过5万口的证券商
必须向深交所申报,交易所有权要求证券商汇报持仓情况。
(5)国债期货单独账户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要求证券商和投资者设立不同于股票账户
的国债期货专门账户,这样可以清楚检查证券商的浮动亏损避免出
现因与股票混在一起头寸不清的现象。为防止乱开仓皮易所要求
保证金资金到位,才可以开仓。清算时发现有透支的,当天必须补
足保证金否则第二天不得开仓。
(6)资产负债管理制度
备证券商每月要向交易所上交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
动表腆交易所检查其流动资金的变化。
(7)专门的强制平仓制度
对超额持仓、延期交纳保证全等违规者,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指
定一家期货商代为交易所进行强制平仓这样可防止证券商加大可
能出现的亏损。
(8)实时监控制度
每个交易日深交所派专人逐笔盯市发现异常情况,如超额持
仓等立即采取行动,以防止个别大户或几个会员联手操纵市场。
4.武汉证券交易中心
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也是我国较早开办国债期货业务的交易中
心,1994年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及时引入国债交易,交易量高达4000
多亿元威为我国国债交易的主要市场之一。武汉证券交易中心成
立了中心下属的武汉有价证券托管中心,在全国设立了30多个分
库,并在全国首创会员入会提交铺底券”制度。对于期货风险管
理,引进了国际著名期货交易所普遍采用的逐笔盯市”的交易措
施。所谓逐笔盯市”即在国债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1介位每变化一
次都产生一个加权清算价井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个会员的交易情况
产生一个跟踪清算价计算出盈亏然后将此盈亏记入会员账户。整
个过程由电脑自动完成&口果保证金不足,电脑会拒绝接受开仓交易
指令。这一做法有效地控制了交易风险,方便了投资者随时掌握自
己的交易成本和风险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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