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符合以下规定与条件: (1)每股金额相等。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股票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编号等主要事项。 (4)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5)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各股东所持股票编号、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6)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在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7)公司发行新股,应由股东大会作出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一如何开设股票账户1.什么叫股票账户第五章股票买卖程序 要炒股,首先要开设两个账户(卡),一个是交易所发放的、用以存放股票的股票账户(卡);另一个是证券商发放的、用于存放资金的资金账户(卡)。我国实行的是无纸化股票交易,股民虽是股票的拥有者,但不占有股票实物,所有的股票都采取记账式,并都按规定托管在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商处,所以需要先开设一个股票账户(卡)以作为股票的“保管箱”,以便准确地记录股票的数量及股票的交易过程。 投资者办理深沪证券账户卡后,到证券营业部买卖证券前,需首先选择一个证券营业部代理股票买卖并开设资金账户,开户主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柜台或指定银行代开户网点,然后才可以买卖证券。这是因为股民的资金不是买股票时就交给证券商,卖出后就立即提走,一般也是存放在证券商处,所以股民需在证券公司开设一个资金账户(卡),以便股民资金的进出和保管。实际上,股票账户(卡)、资金账户(卡)是股民的两种金融资产存在形态,其中资金账户(卡)与银行账户(卡)之间的互动构成“银证转账”;股票账户与资金账户之间的互动关系表现为股民买卖股票的过程。 投资者开户后,就可以在证券商营业时间内向证券商办理买卖股票的委托。买卖股票的委托能否成交,要根据集合竟价或连续竟价的结果。 证券交易所接到全国各地证券商传来的所有关于股票买卖的信息后,将每一种股票的买卖信息分别放置,并按集合竟价和连续竟价这两种规则竟价成交。 买卖股票的双方在证券交易所竟价成交后,要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清算交割,即将买入、卖出股票的数量和价款分别予以轧抵,其应收、应付股票和应付金额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收付了结的行为。通过将应收、应付股票和金额相抵,实际交割的只是其应收、应付股票或价款的净差额,从而避免了逐笔交割的麻烦,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股民买进记名股票后,股票的过户手续在交易成交的同时就已经由电脑自动完成,过户后,新股东即可享有发行公司的一切股东权益。如今美股免开户交易,非美国投资者无需赴美进行美股开户而直接通过配资方的美股帐户查看美股行情进行授权交易。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