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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玄机

时间:2016-06-21 12:13来源:未知 作者:zhi
    真亦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股市中的消息从来部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庄家通过不同的途径发布消息,用以配合在操盘各阶段不同的需要。公告既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也可以通过媒体发布,还可以通过咨询公司或者股评家的嘴发布等。而其中还可以再次细分。比如,庄家通过上市公司发布消息,既可以利用上市公司的各类公告作秀,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与媒体的接触(如董事长的访谈录)等方式间接达到目的。
    作为投资者,对媒体信息、小道消息固然需加以提防,对上市公司的公告这些“正道消息”亦宜保持警惕。散户如果不辨真伪,盲目地相信上市公司的公告,说不定不知不觉就掉进了深不可测的陷阱中。在前面的童节中,我们曾经讲到过,庄家与上市公司多数保持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一般来说,中长线的庄家都会与上市公司之间达成某些协议,庄家在操盘阶段会寻求上市公司各类消息的配合。在笔者早年参与坐庄的一些案例中,上市公司公告发布前都要经过庄家的过目,一些关键报表甚至部是提前半年就由庄家写好了。
    那是不是上市公司的公告部是庄家的杰作?部台有庄家的意图?当然不是。前面的童节提到过,庄家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一般有这样几种:第一种是庄家寻求上市公司的配合,第二种是上市公司主动寻找庄家,第三种是上市公司自己就是庄家。还有一种情况,庄家与上市公司无联系。在最后这种情况下,庄家独来独往,与上市公司之间没有相互配合,比如最近几年江浙一带私募和游资的短线炒作,部是来去匆匆。但中长线的庄家,如果没有与上市公司形成共同进退的同盟,操盘难度会大大增加,成功率也会大打
折扣,这种情况较少出现。比如,庄家在拉升阶段,正想制造市场人气、形成追涨之时,上市公司出公告辟谣:“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年内没有整体上市安排,也尚未制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一请投资者注意风险…..云云,股价应声而落,庄家的尴尬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双方没有形成同盟的劣势。
    由此可见,上市公司的部分公告中,确实有着庄家的影子,对于这类公告,就需要我们正确分辨,不要走进了庄家精心布置好的口袋之中。公告与庄家行为上市公司公告概述
    在我国,上市公司受《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双重规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查找相关信息,例如,《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以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遇到有关公司公告的疑难,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公告重大信息的制度即《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信息披露在这两个法律中均有所要求。如今美股免开户交易,非美国投资者无需赴美进行美股开户而直接通过配资方的美股帐户查看美股行情进行授权交易。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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