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的清算与交收,是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接纳结算会员的方式建立B股的中央结算体系进行的。B股结算会员不仅要为B股投资者设立B股账户和美元资金账户,而且作为B股投资者股权登记、股票存管、股票交易清算交收的代理人,参加B股的中央存管、清算与交收。B股结算会员分基本结算会员和一般结算会员。获取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经纪商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经过规定的核准程序核准后必须成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基本结算会员。其他的市场参与人,如B股的境外代理商、B股托管银行等,均可以通过申请而成为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一般结算会员。 上海市场B股交收实行“净额交收”和“逐项交收”相结合的制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境内结算参与人的交易实行“净额交收”(有托管银行客户交易除外);对境外结算参与人以及境内参与人涉及托管银行客户的交易实行“逐项交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境内结算参与人的不涉及托管银行的交易实行净额结算。流程如下: (1)T日交易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B,股交易数据,根据结算业务规则和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交易数据清算。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24点前向相关参与人发送交收通知书。交收通知书包括各结算参与人在T日的交易明细数据、交易结算费用及结算金额。各参与人可据此与其各营业部进行二级清算。 (3)净额结算交易无需进行交收指令对盘,完成交易的结算参与人必须无条件履行交收责任。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境外结算参与人以及境内结算参与人涉及托管银行的交易实行逐项结算,进行交收指令对盘。流程如下: (1)T日交易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B,股交易数据,根据结算业务规则和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交易数据清算。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T日24点前向相关参与人发送交收通知书。交收通知书包括各结算参与人在T日的交易明细数据、交易结算费用及结算金额。 (3)结算参与人须对其交易进行交收确认。证券公司参与人最迟需于T+2日13:O0之前、托管银行参与人最迟需于T+3日13:O0之前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送结算交收指令。 (4)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结算交收指令于T+2日14:O0之前完成所有交收指令的预对盘,并将预对盘结果发送给相关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应及时核对预对盘结果文件。如果有未匹配成功的指令,结算参与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可最晚于T+3日中午1 2:O 0前将修改后的交收指令发送至结算公司。最终交收以截止时间前的最新交收指令为准。 (5)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13:O0进行最终对盘处理,并在14:O0前向结算参与人发送T+3对盘结果文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对盘成功的交易接交收指令完成交收,对对盘不成功的交易实行待交收处理。洋财网是一个主要以美股讨论为核心的美股论坛,论坛关注环球财经市场(尤其是美国股市,欧洲股市,外汇市场等)的变化,是投资者对各种新型金融衍生品的学习研究的好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