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美股学堂 > 学习1 >

B股登记规则

时间:2016-01-06 16:09来源:未知 作者:zhi

(1)B股发行登记形式

(1)B种股票登记同A股一样,也是采用电脑记账形式完成,B股的登记完成后,代理登记银行须签发对账单(对账单包括以下内容:股票账户、姓名和名称、股票名称、原有股份余额、本次买卖或登记股数、现存股份余额、登记日期及银行印签)。

(2)代理登记银行对B股股票的股东资料,必须登记于境内外特许证券经纪商(以下简称“特许经纪”)或有B种股票托管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所代理的股票权益实际持有人之名下。

(2)B股股东资料

(1)特许经纪和托管银行可以在代理登记银行开立股份直接账户(指特许经纪或托管银行在代理登记银行开立的股份账户,用于反映这些经纪或银行代理其客户保管

的总股份情况),所有的B种股票投资者均应当通过特许经纪或托管银行在代理登记银仁开立股份附属账户(指B种股票投资者在特许经纪或托管银行的直接账户下开立的分账户,用于反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情况)。

(2)投资者在办理开户手续时,应当向特许经纪或托管银行提供姓名或名称、持股数目、身份证号码或商业注册登记证号码、国籍或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特许经纪或托管银行必须及时将开户资料移交给代理登记银行。

(3)投资者开户资料的文字应为中文或英文及其他指定的语言文字。

(4)代理登记银行必须为投资者建立股票账户,并如实地将投资者的详细资料提供给证券登记机构。

(3)B股发行登记程序

(1)B股发行期满后,发行公司必须将经确认的股东名册资料报给证券登记机构,该名册内容包括:股东姓名、持股数目、身份证号码、国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竺1丁o

(2)登记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股东名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3)登记机构与代理登记银行之间,逐日对所登记的B股股份进行对账签收。签收无误后。B股的认购者所持有的B股可进入交易所进行转让交易。专业美股论坛为你提供美股最新行情及精准美股数据

(责任编辑:zhi)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