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从阿里巴巴集团及投行人士处获悉,阿里合伙人制度已获得纽交所、纳斯达克接受确认。其中对董事会提名权的规定完全符合在美上市的规定。据此消息,美国资本市场已向阿里合伙人制度亮绿灯。由于坚守合伙人制度,阿里IPO之路几番周折,但管理层表示,倘若港交所接受阿里的治理制度仍会考虑赴港上市。 IPO转战美国市场 几经波折,在香港计划IPO的阿里巴巴,似乎在美国亮起了绿灯。根据阿里巴巴管理层以及在美投行人士透露,阿里合伙人制度已获得纽交所、纳斯达克接受确认,其中对董事会提名权的规定完全符合在美上市的规定。据此消息,阿里转战美国IPO的消息进一步得到证实。 据了解,该项“对董事会提名权”指的是,将允许包括马云在内的合伙人在上市后提名半数以上的董事,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 阿里上市之路几番周折,缘于创始人欲保留对公司的控制权以及阿里的合伙人制度。今年9月,马云首次公开披露合伙人制度,称经过三年的试运营,已经产生了28位合伙人。他还强调该制度在未来不可放弃。而港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曾表态,香港的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港交所无意就新股采取不同股权制度上市进行公众咨询。 此前,马云在对公司内部发布的邮件中介绍,合伙人制度的来历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阿里巴巴18名创始人宣布辞去“创始人”身份后,公司开始寻求和尝试可能的制度创新。 对于合伙人的条件,马云在邮件中表示:“需要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 《投资快报》记者从阿里方面了解到,这28名合伙人里包括董事局主席马云、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以及首席执行官陆兆禧等。“实际上,在阿里巴巴成立后的14年时间里,正是这批管理层带领公司一路发展壮大起来。只有一个热爱公司使命驱动的群体,才能够抗拒外部各种竞争和追求短期利益的压力,坚持捍卫阿里的文化。”马云说。 从阿里巴巴的阐述来看,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和传统意义上所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显然有所区别,更大程度上指的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为了同一个梦想努力,有着共同的愿景和使命,能够坚持所要做的事情,以保证公司组织和文化的稳定性,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 坚守合伙人制 由于创始人持有股份比例不是最高,为了保持对公司管制上的话语权,马云等一批阿里的创始人依旧坚持合伙人制。 据了解,自2005年雅虎斥资10亿美元购入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以来,以马云为首的阿里巴巴创业团队就一直在为公司的控制权而努力。从目前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来看,马云本人持有的阿里巴巴集团7.4%的股权,整个管理层的持股比例也只有10.4%;而根据日本软银和美国雅虎披露的数据,这两家公司各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6.7%和24%的股权,两家外资公司对应的投票权和董事席位显然足以控制整个公司。 为避免上市后控制权旁落的尴尬局面,阿里巴巴一直谋求解决方案。据了解,此前,阿里巴巴希望效仿一种叫“双轨制”的股权结构,即可以发行不同投票权的两种股票,实质是允许企业管理层通过具有更高投票权的股票控制公司。但香港目前的上市规定不允许所谓的“双轨制”投票结构。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允许双轨制的美国股市,谷歌、Facebook等在美国上市都是通过双轨制,由此确保创始人在持股很少的情况下,仍然能控制公司。从目前来看,采取合伙人制度上市,在全球暂无先例。阿里能否实现“第一”,还有待时间给出答案。 虽然在何处上市仍未有定论,但阿里的表态依旧耐人寻味。10月14日,蔡崇信出现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活动现场,并对媒体记者谈及阿里如何选择上市地的想法,其中提到,若香港“反悔”,阿里巴巴仍考虑赴港上市。 (责任编辑:DF06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