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员工职位发生变动,但是只要员工仍然同水公刊(或母公刊或子公
刊)存在着雇佣关系,则玎、=构成雇佣关系终止,从而员工已获取的股票期权H‘会
1副止匕受至Ij影响。
(2)员工在雇佣期间死亡,则所有期权将立即获权。员工制订的计划受益人
必须在员.1:死广后的1年内以及本计划失效前执行此期权,否则预期失效。如
果死广员』l:并未制订本计划受益人,则由死广员.l:的遗嘱继承人行使执行权力。
(3)如果员工由丁‘退休而终止_卜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子公司)的雇们j关系,并
且得到公司许可,期权将一次性授权,而且员工应在退休日后的3个月内及期权
失效期前行使所有已获权期权,预期失效。
(4)如果员工由于终生残疾而终止与本公司(或母公司或了公司)的雇佣关
系,则员工应在雇佣关系终止日后的l2个月内行使所有已获权期权,预期失效。
(5)如果发生公司变更,则董事会有权白行裁度,所有划权一次性授权,并在
制定期限内行权,预期失效。
(6)如果员工是自动离职,并且有正当理由,那么员工须在离职后3个H内
和划权失效期前行使期权,逾期失效。而且在离职日,员工未获期权将白动火
效。
(7)如果员工是自动离职,且没有止当理南,那么所有未行使期权——包括
已获权和尚未获权期权,在离职日自动失效。
(8)如果员工是出于“合理原因”而被解雇,则其期权处理方式与第7条相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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