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票面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时间:2014-09-24 21:16来源:未知 作者:zhi
1.记名股票
是指在股票票面和公司股东名册上同时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如果股票归单个人或数人持有,应当将所有的持有人姓名记载在股票
上;如果股票为政府机构或法人持有,则应记载政府机构或法人的名
称,不得另立户名,也不能仅记载法人代表的姓名。我国《公司法》规
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
应当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转让必须将受让人情况记在公司股东名
册上,按法定程序办理过户手续,不得私自转让。一般公司章程有在
股东大会召开一个月内不得转让等限制性规定。
2.无记名股票
是指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凡是持有公司无记名
股票的人即为公司股东,其转让不受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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