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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交收制度

时间:2014-09-23 12:08来源:未知 作者:zhi

   T+1交收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次日完成与交易有关的
证券、款项收付,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对于投
资者来说,T+1意味着:投资者在当灭进行买入交易得到
成交确认后,当天不能对该笔交易进行反向交易(即卖出),
只能在第二天才能进行反向交易。投资者须注意的是:虽然
当日买进不能当Et卖m,须等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m,但
当日卖卅后的资金当Et即到账.可于当Et再次用于买进
股票。
    世界主要罔家、地区证券市场的交收日安排可分为两种
方式。一是会计Et交收,这是指一个叫‘期发生的所有交易在
交易所规定的特定日期交收。例如印度证券市场交易每剧安


排一次交收。二足滚动交收,这是指所有交易的交收安排丁
交易日后固定天数内完成,交收期短可是T+1,长则可至
T+40,由丁尽早完成交收,可以有效地防范结算风险,并
可提高市场的效率,冈此,国际证券界普遍倡导采用滚动交
收方式并缩短交收期,最终实现T+0交收。
    目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A股实行T+1交收,
对B股实行T+3交收。
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
    经中同证监会同意,上海、深圳两交易所自1 996年l 2
月1 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
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
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
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l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
委托。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只是限制股
票价格变动的幅度,在股票价格达到波动限制时,并不停止
交易,而只是成交量相对减少,并且越过波动范围的委托成
为无效委托。因此,许多人将这一制度等同于涨跌停板制度
是不确切的.凼为在涨跌停板制度下,证券价格达到波动限
制时.就立即暂停交易。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原来规定,
当道·琼斯指数在一个交易Et内比前一个交易日下跌350点
时,纽约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的交易暂停30分钟,若
下跌达到550点时,全部上市股票的交易暂停l小时。
    我国实行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的日的,足为了防止股价


的剧烈波动。以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证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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