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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买卖

时间:2014-09-23 12:03来源:未知 作者:zhi

    委托是指投资者决定买卖股票时,以柜台申报单、自助
委托、电话、网络、手机委托等形式向证券商发出买卖指
令。委托的内容包括股票名称、代码、买人或卖出的数量、
价格等。目前,证券营业部可接受投资者的委托方式有:柜
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和手机炒股。
    证券商在接受委托后,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指令通过
“红马甲"或直接输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终端机。证券交易
所的电脑主机根据输入的委托信息,按“价格优先、时问优
先"的竞价原则进行自动配对撮合成交。在买卖未成交前,
可以撤单,但一经成交,就不可撤单。
    同时值得注意的足,用丁委托买卖的资金或股票必须足
投资者本人拥有并可自由支配的资产,未经授权不得将他人
的资金或股票用于委托买卖。并且,投资者也不可“买空、
卖空”,即不得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买人股票,也不得卖
出委托人未拥有的股票。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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