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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上市

时间:2014-07-09 01:5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
件: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
 
 
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i000元以
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i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 5%以上公
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iI,g:F,例为 5%以上公司在最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满足上
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厦交易所申请上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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