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目前已经崩溃的美国房贷体系相比,丹麦的房贷体系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优
势。
丹麦的房贷体系可以消除金融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即代理问题。它将信用风
险从利率风险中分离,它完全透明,而且是开放的:政府支持的企业的双喜头地位将消
失。但政府机构仍将为所有合格的房贷信用中介提供抵押保险,而不与它们竞争。
那么美国现有的房贷体系如何才能过渡到丹麦的房贷体系呢?要循序薄干进。
第一步是在平衡原NIIl基础上引进抵押证券。这可以由政府支持的企业完成,
政府监管机构同时要设定明确而保守的标准,而不需要立法。
第二步是开放这—进程,以便所有合格的房贷信用中介可以发行符合平衡原则
的债券。为了使市场顺利运行,美国需要新的立法,要求房贷信用中介和所有联邦担保
贷款保持利益一致。
之后,政府支持的企业可以从它们作为房贷信用中介和保障角色中逐步退出,
转为政府机构的角色。
最后.当政府支持的企业完成使命时.这些企业应i亥被清算。法案还应i亥要求
将平衡原则体系延伸到政府机构保险未涉厦的范围。
事实上,授权“资产担保债券”的立法已进入国会议程。然而,我们最好从这
次危机中汲取教训并开始引入丹麦模式。这应该是金融改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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