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这些群体的住房保障既有别
于市场工资获得者,也有别于低收^无
房户。必须明确他们仅仅具有居住权.
在退休时可以获得产权或者补偿款.这
是对他们工作特性的承认。如果中途退
保障责任。根据统计局的数据,城中村
住房解决了29.5%城市常住^口的住房
问题。因此对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应该
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改造城中
村的基础设施,让其发挥住房保障的部
分功能。在保障形式上.对农民工的住
房保障也应有别干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应该设定过渡阶段.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以户数为单位进行保障,农民工住房保
障以人为单位进行保障。在此基础上,
获得城市户籍^口的农民工可以纳^城
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应面向城镇
常住人口而不仅仅是户籍人口,但是要
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
量,切不可操之过急。
住房保障范围
现阶段,我国住房供求压力大,需要
保障的^群数量较多(从收^分配角度
来看,国外的中产阶层比较多,而我国
低收^群体较多、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
外来流动人口较多)。就我国的中央财
力和地方财力而言,在住房保障上只能
问数占比为7.2%,户数占比为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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