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应该进一步
拓宽投资渠道,实现与保障性住房的对
接。第四,创新金融产品设计。与韩国
和日本相比,我国社会资金较多,流动
性过剩。机构投资者特别是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等需要取得稳定的收益回报,
增长和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倾向于
优先安排大型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在
住宅用地上.不少地方为了获得更高的
土地出让收入.把商品房用地作为主要
供给对象,保障性住房用地在计划指
标中占比不足。根据国土资源部2010年
和201 1年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公告,
全国30个省份(不含西藏和新疆建设兵
团)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落实量只占住
房用地总量的l9.7%和35.3%.201 2年占
比为29.1%(计划数)。调研中了解到,
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居于市中心位置的
较少。此外.存量土地供给受拆迁准、
征地和用地手续复杂等因素限制.获取
土地时问长、成本高。
国外的土地大多为私人所有,但是在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上也采取了多种
形式来降低土地成本。韩国保障性住房
用地的获得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从私
人手中收购。韩国是典型的垄断式土地
私人占有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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