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和日本保障
性住房融资都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均
通过中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为建设主体
提供资金支持.但略有区别。韩国是从
国民住宅基金获得公租房贷款.而日本
则通过政府直接给予中长期低息贷款。
其二,均采用了多元化的融资手段.如
直接或间接利用企业债券、企业年金、
保险资金等。
为此.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
建设的资金支持机制。第一,应加快完
善政策环境,出台针对保障性住房尤其
是公租房的中长期低息贷款政策。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
门应联合制定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中长
期低息贷款的政策或者给企业以个人拄
揭贷款利率同等优惠的利率(个人按揭
贷款相当于零售,而向企业以个人按揭
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但调研中也了解
到.有些地区尤其是中西部保障性住房
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为弥补资金缺口,
各地探索了发行企业债、信托基金等多
种融资渠道,但总体规模不大,融资成
本也相对较高。一些银行认为,保障性
住房项目关联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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