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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权利与召开

时间:2016-01-06 16:12来源:未知 作者:zhi

(1)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行使权力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对有关重大事宜进行表决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当选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1 3)审议拥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洋财网的专业团队给投资者提供即时的讯息和专业的市场评论、每周的交易数据公告、美股交易员培训等,为投资者确保股市投资受益。

(责任编辑: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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