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上市公司受《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双重规制。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公告。投资者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上查找相关信息,例如,《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以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所以,遇到有关公司公告的疑难,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上市公司公告重大信息的制度即《证券法》中的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信息披露制度是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重要原则,信息披露在这两个法律中均有所要求。如今美股免开户交易,非美国投资者无需赴美进行美股开户而直接通过配资方的美股帐户查看美股行情进行授权交易。 (责任编辑:z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