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行情中股东权利分类
时间:2015-10-05 19:37来源:未知 作者:zhi
股东权利分类
1.普通股股票
第2章股票分类详解
所谓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这种股票的股东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都能参加公司的经营决策,其所分取的股息
红利是随着股份公司经营利润的多寡而变化。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点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标准股票,其有效期限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终的,此类股票的持有者
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东。
(2)普通股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持有此类股票的股东获取的经济利益是不稳定的,它不但要随公司的经营
水平而波动,且其收益顺序比较靠后,这就是股份公司必须在偿付完公司的债务和所发行的债券利息以及优先股股东的股
息以后才能给普通股股东分红。
对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东所处的地位是绝对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间,它们都毫无例外地
享有下述权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对此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
(1)通过参加股东大会来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在股东大会上,股东除了听取公司董事会的业务和财
务报告外,还可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如果认为公司的帐目不清时,股东还有权
查阅公司的有关帐册。如果发现董事违法失职或违反公司章程而损害公司利益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将之诉诸于法庭。
(2)具有分配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的权利。在经董事会决定之后,普通股股东有权按顺序从公司经营的净利润
中分取股息和红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按顺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认股权。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资扩股时,普通股股东都有权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
股,以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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