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面的委托合l—J往信托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它是委托关系人信托意m的共|一j表示,并f—J意建立信托关
系的法律行为。其一般应载明以下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同;
(4)信托财产的范同、种类及状况;
(5)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6)倩托财产管理rfl风险的揭示与承担;
(7)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8)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
方法;
(9)信托投资公刊报酬的i|_箅及支付;
(10)信托财产税赀的承担午|『其他费崩的核算;
(1 i)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1 2)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灿属;
(13)信托事务的报告;
(14)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5)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16)委托人和受益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上面只是信托业务的·般化运作程序,但随信托业务
种类的小同,其具体的运作程序足有所小同的。If山以资
金信托业务、动产信托业务两种不同运作程序的信托业务
为例,它们的具体运作程序见罔6—16、罔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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