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逼债券交易前必须在证券
交易委员会登记,合成债券也应该有相似的登记要求,当然这项工作可以被分派给其他
机构,比如商品期赏交易委员会。
金融衍生品具有多种用途,但也有许多隐藏的风险。例如,金融衍生品能够逐
渐堆积隐藏的供需不平衡问题,问题在达到临界值以后会突然显现出来。用于赏币对冲
的所谓“触碰失效期权”(knoc ko u t o pt[o n)盘[1此,曾引起纽约证券交易所l987年10月
“黑色星期一”的投资组合保险计划亦是如此。此后所引入的下限条款曾明确指出金融
衍生品会导致交易断点,但是并未形成适当的结论。
在这些衍生品中,信用违约掉期特别值得怀疑。它本应为债券持有者提供违约
保险,但是由于信用违约掉期可以自由交易,就会产生卖空浪潮。可以说,除了保险功
能外,信用违约掉期还提供了一份“杀人许可”。监管机构应限定其使用范围,仅允许
对某国或某家公司的债券拥有可保权益的人使用。
搞清楚金融衍生品和合成证券是金融监管机构的分内之事,如果他们无法全面
评估{上些金融工具可能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就不应当批准创造这些产品。这样的责任不
应当由投资者承担.若由投资者承担.就违反了至今还盛行的市场原救旨主义的信条。
在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应当作为一个门类进行登记。定制的衍生品应当
独立登记,监管者应熟知产品所隐台的风险。登记事务耗时耗力,还会影响询价系统的
衍生品交易。定制的金融产品可以与在交易所交易的金融工具归为一类,i割哿避免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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