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现代商业银行为载体,以完全
的数字化管理为核心,以全成本管理为
基础,以追求最大化投^产出价值量为目
的,对价值量管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进行
了系统研究探讨。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通
过全主体、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价
值量的数字化管理,以实现经营管理能力
的全面提升、管理效能的快速提高和各种
资源整台利用的最大化。
据此在实践中建立一十监管机构则过于简单化。当然在澳大利
亚,我们也没有尝试这样做。外部观察^士有时简单地认为澳
大利亚储备银行(下称RBA)是宏观审慎监管机构,而澳大利亚
审慎监管局(下称AP RA)是微观审慎监管机构,但我们自己并
不认为职能可以如此严格地区别开来。作为银行业监管机构,
AP RA的使命是利用其职权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不只是关注
个别银行所面临的特质风险。相反,作为中央银行,尽管RBA维
护金融稳定的职责涉及整十金融体系,但它不可避免地也关注
单十金融机构。
我认为更有意义的区别不是主要监管机构的目标(微观或
宏观目标),而是其有效职责。APRA是机构的监管者,负责监
管银行、制定审慎标准,拥有宽泛的指导与处置权。RBA是金融
体系流动性的提供者,负责监管清算、结算机构和支付系统,
以及在货币政策决策过程中融^金融稳定评估。这两大机构部
被授权维护宏观金融稳定,尽管很明显,APRA在单个机构的风
险管理方面有更具体的任务。
在此背景下,我想就宏观审慎政策总体安排的设计与实施
提两个问题:一是中央银行与其他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有单一
的正确方式吗7二是行使这些职权的工具和目标有单一的最佳
实践的框架吗?
我想要指出的是.遮两十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尽管澳
大利亚的政策框架有其特殊性.我还是担提两点我们需要关注
的重要的宴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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