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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出台监管新规:外国银行面临庞大资本缺

时间:2014-02-20 09:08来源: 作者:

  北京时间2月20日凌晨消息,美联储在周二行使了其对全球金融集团的权力,该行宣布通过了一项新规,这项新规可能会迫使某些大型外国银行额外筹集数百亿美元的资本。

  根据美联储出台的这项新规,德意志银行、瑞士信贷集团、瑞士银行、巴克莱银行以及其他在美国市场上拥有业务运营活动的外国银行都需遵循该行有关资本、债务水平以及年度“压力测试”的规定。在周二进行的投票程序中,美联储理事一致通过了这项新规,但此举令该行与欧盟之间长期以来的“口水战”愈演愈烈,原因是大多数将受新规影响的银行都来自欧洲。

  新规要求,凡是在美国市场上拥有的资产总额达到5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银行,都必须保持较高的资本基础以吸收未来可能出现的亏损,而这一资本基础超出其他一些国家所要求的水平。这就意味着,大型外国银行可能不得不为旗下美国部门筹集更多股权资本或发售更多债券。

  举例来说,德意志银行旗下美国部门有些时候的资本基础基本为零;而根据花旗集团分析师作出的估测,根据美联储的这项新规,德意志银行可能面临着大约70亿美元的资本缺口。摩根士丹利则预测称,德意志银行和巴克莱银行都面临着“资本缺口”,但同时预计这些银行的一部分资本缺口将可通过缩减其自身资产负债表规模的方式来填补。

  “我们一直都在期盼美联储公布这项新规。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我们一直都在运作一项计划,来为遵循新规做好准备。”巴克莱银行表示。“我们正在查看最终版的新规,并注意到美联储延长了遵循新规的时间线。我们确信自己拥有相关的选择,将可在美联储所规定的时间框架内执行新规。”

  德意志银行的一名发言人则表示:“现在新规已经最终出台,我们将认真地研究这些规定,并全面遵循新规。无论是就最初的方案还是就最终出台的新规而言,我们都确信我们的美国业务将继续繁荣发展。”

  欧盟委员会主管金融服务监管事务的委员米歇尔·巴尼耶(Michel Barnier)发表声明称:“我们无法接受这种差别对待的措施,因为从实际上来说,这些措施将令欧洲的银行受到不如美国银行的待遇。”巴尼耶表示,他能理解美国监管机构想要保护金融稳定性的意愿;但他同时表示,需要通过外交渠道来制定更好的监管规定。

  “我认为,我们没有通过多边方式来出台监管新规令人感到遗憾,这种多边方式已经在(金融稳定性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层面上进行过讨论。对于所有经济参与者来说,公平的全球竞争环境都是必不可少的。”

  美联储根据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出台了这项新规,其目标是确保包括外国金融机构在内的大型银行都拥有足够的措施来测量、控制和避免风险,从而为全球金融体系提供更好的保护,使其有能力抵御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许多外国银行都曾寻求从美联储那里获得应急贷款,而美联储则对一个问题表示质疑,那就是在金融体系遭遇危机的时期中,大型国际金融机构所在国家的政府是否总会为这些机构的美国业务提供支持。

  “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我们正在国际范围内展开各种合作……但我们确实有责任维护美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正如全球其他地区的同袍们也会坚守其自己的责任那样。”美联储理事丹尼尔·塔鲁洛(Daniel Tarullo)在周二召开的美联储会议上说道。

  外国银行此前一直都批评称,美联储此举是将美国的监管规定“出口”到外国,指出这些规定可能会与外国银行在本国市场上所面临的监管要求相抵触,从而迫使其撤离美国市场。欧洲各大银行一直都在考虑采取一些措施以绕过这些规定或减轻其对自身的影响,例如转移旗下美国业务的一部分,或是像荷兰拉博银行(Rabobank)那样缩减美国部门的规模,从而使其资产总额下降到美联储所规定的“门槛”以下等。

  在这项新规中,美联储放宽了外国银行监管规定中的特定部分内容,将其执行时间推迟了一年,至2016年7月份;与此同时,该行还提高了需接受美国政府监管的外国银行的资产“门槛”。根据美联储最初的方案,大约26家外国银行原本将需建立美国控股公司;而根据周二获批的最终版新规,最多只有20家外国银行需要这样做。

  但是,最终版新规不太可能平息欧洲各大银行和政策制定者的反对意见,这些银行和决策者已经抱怨称,新规将令竞争的天平偏向美国银行一方,并破坏通过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来展开全球协调监管合作的尝试。巴尼耶已经表示,欧盟方面可能会对在欧洲市场上拥有业务运营活动的美国银行实施报复性的监管措施。

  美联储主席珍妮特·耶伦(Janet Yellen)则表示,这项新规对于保护全球金融体系以及令美国银行和外国银行拥有平等地位的问题上都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为本土银行和外国银行组织都制定(相同的资本)规定,美联储理事会所寻求的是增强美国金融稳定性,并巩固长期以来的国民待遇政策,以及外国银行组织旗下美国业务与美国本土银行组织之间的竞争机会平等政策。”耶伦说道。

  根据新规,资产总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外国银行都必须接受美联储的年度“压力测试”,这一测试程序会对银行的资产和资本水平进行严格的审查。

  在美国,监管机构一直都会利用“压力测试”来刺激银行提高资本水平,原因是美联储会将这种测试程序与其批准银行股票回购计划或股息派发计划的相关程序绑定在一起。美联储称,对于未能通过“压力测试”的外国银行美国部门,该行将会限制这些部门的业务活动。此外,美联储还表示,所有资产总额达到500亿美元或以上的银行都必须满足提高后的杠杆比率、流动性和风险管理标准。

  根据美联储的规定,大型银行控股公司都必须建立其一个董事会级别的“风险委员会”,并委派一名独立董事来负责这种委员会的运作;“风险委员会”必须按照美联储的要求,对整个公司内部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到目前为止,有些银行已经建立了这种委员会。对于外国银行来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它们将必须遵循美联储有关杠杠比率的规定。

  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 Morrison Foerster)的合伙人奥利弗·爱尔兰德(Oliver Ireland)表示,在美国拥有规模最大的经纪自营商业务的外国银行将会受到最大的影响,如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和瑞士银行等。目前,巴克莱银行等规模较大的欧洲金融机构正准备让旗下美国部门向母公司发行次级债,并希望美联储会将这种金融工具视为可吸收未来损失的资本。

  美联储在周二公布的新规中表示,某些外国银行可通过将更多利润留在美国市场上或是从母公司转移资本的方式来满足新规要求,而不是通过从外部筹集资本或缩减美国业务活动的方式。

  根据这项新规,凡是资产达到或超过500亿美元并在美国上运营业务的外国银行,都必须组建一家居间股权公司,从而为其美国子公司建立一种伞形结构。这些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的资本可用来吸收未来可能蒙受的亏损,并拥有足够的流动性以抵御信贷紧缩状况。

  这项新规是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的产物之一,该法案要求美联储对最大型的美国本土银行和外国银行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本、流动性及其他监管规定。外国银行的美国业务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和互有联系;据美联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外国银行组织在这些组织所持有的第三方美国资产中所占比例已经达到了三分之二左右,高于1995年的40%。(腾讯)

(责任编辑:DF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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